我的老婆是执政官

第九十二章 逆权侵占(2/3)

惯,另外,法官之间也

会有讨论,如果能将自己的“歪理”提前讲出来,给他们时间考虑也不错。

但也没想到真有机会阐述,尤其又是这位一向不苟言笑极为严肃认真的克莉丝汀法官的庭,看来,对自己有改观了微微躬身,“好的,法官大人”

琢磨着说道“土地、海岛等归属权,在大开垦时期之前,曾经大部分为我国贵族所有。”

“往往一个贵族,拥有着整座城市的土地所有权。”

“但当时人口有限,所以,很多土地都是荒芜状态,而且,几百年前的贵族们,对佃农们的收成剥削极重。”

“为改变这种局面,大皇帝推出了许多恩令,由此,了大开垦时代。”

其实,“大开垦”的开启,并不是那么平和的,陆铭自不会在庭上提到这一点。

“在大开垦时代,田地只要被人耕种满一年,原本的主人又没有发现,没有在这一年内提出异议,该土地就归属开垦者所有。”

“这也是为了避免无谓的浪费,将荒芜的田地,都变成可以创造价值和资源的土地。”

“推恩令的法律精神,也延伸到现在,比如根据博联特土地法案,如果有房子空置,有人住进去,十年内,房子的主人并没有来收租,住客登报寻找过原主人,也一直缴纳相关费用,那么,十年后,该房子就归属住客所有。”

“这也是为了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。”

“我认为,这种法律精神,如果用一个名称来界定,可以叫做逆权侵占原则”

“现今,珍珠岛的归属,就属于逆权侵占的范围”

“五百多年前,因为查理斯公爵的赐予书,该海岛可以认为有了所有权上的争议。”

“但是,这许多年来,那些拥有赐予书的主人及其后代的继承人,都再未对该海岛提出所有权的要求,除了现今,我的当事人桂绫花小姐”

“而从两百多年前,那里成了东海渔民们的日常捕鱼地。”

“由此,东海北关的渔民,属于逆权侵占的客体,我的当事人桂绫花小姐,属于原主人,被逆权侵占的主体”

“但这个逆权侵占存在不存在还需要法官大人裁定,因为海岛不是房屋,其比房屋这种财产的保质期高出许多许多,所以,不应该适用十年的期限,而应该用更长的时间来界定逆权侵占的行为,我当事人,现今是,在财产被侵占了二百三十一年后,提出了所有权要求”

“如果法官大人认为逆权侵占在这个案子中存在,则珍珠岛从此,是东海北关渔民的合法捕鱼地,如果法官大人认为逆权侵占不存在,则该当裁决,海岛从此归属我的当事人桂绫花所有”

陆铭从王自力、王五叔那里得来的信息清清楚楚,百年前,东瀛渔民才到的珍珠岛水域捕鱼。

所以,只要这个海岛归属权使用逆权侵占原则,那么,主人或者是东海渔民,或者是桂绫花。

判北关渔民逆权侵占成立,那么东瀛渔民是没有资格作为逆权侵占之客体的,判桂绫花所有,那就是自己的,因为和桂绫花签订代理协议书时,这个海岛的赐予书作为文物,是在自己那百分之八十里面的,而且,不太具有价值,根本不占多少百分之八十的空间,属于白菜价的添头。

海岛如果归自己,那自然一切都好说。

而其他赐予书的继承人,都不知道赐予书还在不在,就算在,以前都当笑话的东西,自己代表桂绫花第一个提出所有权要求,也很有信心,将他们都打下去。

所以,只要这个案子引用逆权侵占原则,秋季禁渔以后都可以成为常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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