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 参军(2/6)
詹姆斯最后吩咐道,他已经有些年头不怎么见外人了,每次都要做些易容遮掩,但为了这个曼哈顿计划,罗斯福希望他务必能赴白宫一趟。
美国太平洋舰队的军事基地珍珠港,被日军轰炸后,总统富兰克林·罗斯福向全体美国民众发布着名的“国耻”演讲,全面动员美利坚参战,一时全美沸腾,战争卫国成了美国人最大的话题。
数日后,庄园地下。
史蒂夫脚步灵活的穿插变幻着位置,双臂抡摆,如同一扇盾牌不断拆挡下对手的攻击,对方是个身型高大魁梧的棕发男人,大约三十岁出头,进攻路数有很强的野性,双手一直呈爪型,挨到身体就能撕下一条裂痕。
砰砰!
棕发男子被荡开前爪后反倒腾身而起,鹰扑般的再度欺身而上,一腿拆开史蒂夫的封挡,在他胸前的训练服上撕开了几道口子。
“今天到这吧,科林,有进步。”
“狼群”的一名队员躬身行礼退出,把地下训练场留给了詹姆斯和史蒂夫二人。
“最近明显有心事,说说吧。”
詹姆斯对自己这个学生太了解了,近一个月来的对练中,史蒂夫的噼身拳路或是激进过头,或是犹豫有余,不如以往自如得当。
“老师,我想参军。”
年轻的史蒂夫·罗杰斯郑重的向老师说道,他似乎心里已经下定了决心。
詹姆斯笑了笑,转而认真的问道:“你母亲呢。”
“她不同意,非常激烈的反对。”
史蒂夫摇摇头,他并不埋怨母亲莎拉·罗杰斯的反对,史蒂夫的父亲就是在母亲还怀着他的时候入伍了107军团,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,死于了芥子气。
他当然能够理解母亲不希望唯一的儿子再上战场,况且他看起来也不像是一个好的士兵。
“这几年跟着我练习杀伐术,你的天资是极好的,第三阶段就差一步,虽然看着瘦小,但赤手空拳的情况下你能一个个打到自己累趴下。”
詹姆斯说着说着反倒自嘲般的笑了笑,语带调侃的继续道:“可你连一只鸡都没杀过,战场也不是靠拳脚的地方,你说自己要参军,凭什么呢,一腔热血?”
史蒂夫脸色有些红,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最是热血上头的时候,英雄主义泛滥在他们的心里,他定了定神,直面着老师的眼光说道。
“您曾说过,永不退缩,但要值得,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值得一个人毫不退缩的战斗?不过就是亲人、爱人和朋友,但这一切都是在这个国家和平安定的基础之上才能拥有的,老师,我想出份力。”
詹姆斯起身按下一个按钮,很快一个狼群的队员走了下来,在詹姆斯的吩咐下迅速离开。
“我会给你一个测试,就算是你的毕业考吧,完成了我就同意你去参军,你母亲那由我去谈。”
史蒂夫看着老师有些异样的笑容,里面微微发寒,这些年他不仅一直练着徒手战斗技巧,更是随詹姆斯训练狼群队员的同时,体会过那些地狱般的“折磨”。
这个老师的秘密他隐隐窥得了一角,可这却如同冰山露出的一小小尖峰。
纽约,西中城区,位于纽约曼哈顿岛的西岸。
整个纽约市最混乱,犯罪率最高的地方,一个着名的贫民窟,主要由爱尔兰裔移民的劳工阶层聚居,以杂乱落后的居住品质、严重的族群冲突与高犯罪率而闻名。
传言的由来已无从知晓,但人们习惯将这里称为“地狱厨房”。
史蒂夫·罗杰斯坐在车上-->>